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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顾问律师简介

 何带勇律师,现为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已有近30年的法律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太平财险总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不动产、龙光地产、南方航空、美的集团、江西农行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江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茂名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玉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鹰潭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景德镇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仲裁委 兼职仲裁员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首席顾问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志愿律师
中国法学会 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相关资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律师;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中级经济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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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农村居民受害,成功按城市居民标准赔偿

来源:中国飞扬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08-12 19:14:47 查看次数:
       
 

李某是农村居民户口,在深圳市福田区某环卫公司工作。20051271254分,李某在经过福田区宏威路口人行横道时,被陈某驾驶的深圳市***运输实业有限公司粤B/***号大型客车高速冲撞,导致李某在送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后抢救无效于当天17时死亡。

    经调查了解,陈某是深圳市***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员工,深圳市***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将粤B/***号大型客车于20051019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

李某受害死亡后,李某的亲戚秦某等人委托何带勇律师,要求代理起诉深圳市***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司机陈某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要求赔偿原告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共计651133.29元。

何带勇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和帮助委托人收集完善证据,还成功申请到了诉讼费的免除,减轻了委托人的负担。在赔偿诉讼请求方面,由于指导委托人收集和完善的证据准备比较充分确凿,主要的诉讼请求均得到了福田区人民法院的支持,最后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按照城市居民标准,要求深圳市***运输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委托人支付赔偿520806.63元。

一审宣判后,我所律师积极与被告沟通协商,最后被告保险公司自动履行了判决,支付了50万元赔偿款项,另外委托人自行放弃了要求被告一即金华南公司支付剩余20806.63元赔偿款项的权利,本案办理终结。

本案材料经整理后留存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2007MS294-294-453”号档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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