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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顾问律师简介

 何带勇律师,现为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已有近30年的法律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太平财险总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不动产、龙光地产、南方航空、美的集团、江西农行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江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茂名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玉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鹰潭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景德镇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仲裁委 兼职仲裁员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首席顾问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志愿律师
中国法学会 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相关资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律师;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中级经济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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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侵权]追索赔款反被诉,律师援助还清白

来源:中国飞扬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05-06 09:55:23 查看次数:
       
 

因原告深圳市**物流有限公司认为被告郭某在向深圳市**货运有限公司追索郭某儿子死亡的工伤赔偿款项时,错误占据原告深圳市**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室,阻碍原告办公并损坏原告财产,因此向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郭某赔偿人民币488524.36元并赔礼道歉。被告郭某不服,要求委托何带勇律师代为应诉。

接受委托后,何带勇律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研究原告的诉讼请求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辩驳。

何带勇律师认为:

1、被告没有霸占原告办公室,没有损坏原告任何财产,原告提供的全部证据不真实,不合法,不能充分确凿地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理应予以驳回;

2、原告与深圳市**货运有限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公司的老板和实际控制人都是刘**。被告到原告公司只是想与其老板刘**协商执行生效仲裁裁决的事宜,要求得到儿子死亡的相应的工伤赔偿款项,被告行为及理由合理合法;

3、本案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适用赔礼道歉的方式。另外,被告没有侵犯原告法人任何商业声誉和名誉权。

经过扎实的准备和有力的抗辩,何带勇律师的主张和观点均得到了一审福田区人民法院和二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认可。最后,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郭某胜诉。

本案件材料经整理后留存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2008MS373-700-1178”档案内。

 

 

附:本案相关报道《儿子被撞死父亲难获赔偿,强占办公室讨说法()http://news.qq.com/a/20071112/0019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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