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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顾问律师简介

 何带勇律师,现为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已有近30年的法律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太平财险总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不动产、龙光地产、南方航空、美的集团、江西农行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江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茂名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玉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鹰潭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景德镇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仲裁委 兼职仲裁员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首席顾问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志愿律师
中国法学会 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相关资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律师;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中级经济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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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权益]预交美容款未美容,双倍返还被驳回

来源:中国飞扬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05-06 09:58:49 查看次数:
       
 

被告**美容中心因与原告郭*燕签订美容合同并预收费8000,后原告郭*燕以被告**美容中心广告不实、超范围经营、没有医疗美容资格、所述美容专利不实等情况导致欺诈消费者为由起诉到罗湖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美容合同,并双倍返还美容款项16000元,被告**美容中心要求委托何带勇律师代理参加诉讼程序。

何带勇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了被告广告真实合法、不存在欺诈成份;被告没有超范围经营、原告擅自解除合同,无权要求双倍返还美容款、原告没有实际履行美容合同,本案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适用《合同法》等抗辩意见。最后何带勇律师的抗辩观点被罗湖区人民法院采纳,判决被告无须双倍返还美容款,从而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被二审法院驳回,本案办理终结。

本案件材料经整理后留存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2008MS22-349-551”档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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