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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顾问律师简介

  姓 名:何带勇
   性 别:男
   籍 贯:江西省新余市
   学 历:法学硕士
   执业证号:14403200510225031
   语 言:普通话、英语
   专业特长:民商经济、房地产、劳动与社会保障。

手 机:13688809977 13138872266
办公电话:(0755)83033158
传 真:(0755)83033022转3158
电子邮箱:hdy-1#163.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公交大厦二楼、三楼

何带勇律师所获有关证书一览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的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  
以西安市第二名成绩取得律师资格;  
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和执业证;
中国股票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资格。

   执业经历和成就

  何带勇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已有16年的法律专业工作经验,曾为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票1051)、广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A000527)、深圳好百年集团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等多家知名大型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005年,何律师被特聘为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委员(聘书证号:深专联(2005)第1978号)和法律专家(证书编号:ZFZ2811700)。  
  2007年,何律师又被特聘为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为深圳市委、市政府、众多政府项目和工程、政府扶持企业等提供精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多年的学习和锻炼,已使何律师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政府、事业单位、公司等各类企业和个人提供卓越的诉讼仲裁代理、非诉讼业务代理、法务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多种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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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非法用工致员工工伤,律师协调少赔偿三分之二

来源:中国飞扬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08-12 19:15:18 查看次数:
       
 

深圳市**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的前提下非法经营,雇佣易某为员工工作。易某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右眼受伤失明,经司法鉴定为伤残七级。易某经咨询劳动部门后,向公司索赔129584元。

为解决非法用工导致员工工伤的赔偿问题,公司委托何带勇律师代为处理。
   
何带勇律师接受委托后,经查询法律规定,了解到易某的要求合法合理。考虑到公司尚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及经营尚处于初期的客观事实,何带勇律师代理公司多次与易某沟通协商,最终易某自愿提出同意公司少赔偿三分之二的款项,只赔偿工伤款项(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款项)45000元,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以妥善解决该次工伤事故所导致的纠纷。
   
经何带勇律师与双方沟通,最后易某委托何带勇为其出具工伤赔偿承诺书提供律师见证,公司也按照易某所作的承诺支付了45000元的工伤赔偿款项。至此,该工伤赔偿案件在没有经过法律仲裁和诉讼程序的前提下,经过何带勇律师的协调,公司少赔偿三分之二近84584元,工伤赔偿纠纷最终得到妥善解决。

   

本案件材料经整理后留存于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2007MS261-261-377”档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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