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杨女士:我租的房子租期年底才到期,但房东现在想卖了,最近三天两头有中介带人来看房,经常打扰家人的生活。请问,如果房卖出去了,我可以向房东索赔违约金吗?
黄金楼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认为,按照我国法律,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售房屋时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杨女士想购买该房屋,可在出租人出售该房屋时提出。另外,如果杨女士不想购买该房屋,按照我国法律“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在出售后,杨女士和原出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对新业主仍然有效,杨女士可以按照和原出租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承租该房屋到合同期满。当然,如果原出租人或新业主解除和杨女士的租赁合同,杨女士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提出解除合同的人要求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