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飞扬律师网   http://www.flylaw.cn/

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新闻动态

 今天是   中国飞扬律师网热忱欢迎您来电咨询!

 
首席顾问律师简介

 何带勇律师,现为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已有近30年的法律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太平财险总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不动产、龙光地产、南方航空、美的集团、江西农行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江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茂名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玉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鹰潭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景德镇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仲裁委 兼职仲裁员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首席顾问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志愿律师
中国法学会 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相关资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律师;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中级经济师资格。

 

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购房款最好由银行监管

来源:中国飞扬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08-14 13:46:54 查看次数:
       
 
   读者张小姐:我想买一个正在按揭中的二手房,但是房主要求我先一次性付清房款给他,同时我们去做银行公证,然后他拿我给他的钱去赎楼、办证,再过户给我。但我觉得这样我的风险很大,请问我是不是应该一次性把钱付给房主?

    黄金楼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认为,从风险控制上来说,张小姐所说的房主要求在过户前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做法是风险很大的。何带勇律师建议张小姐可以要求房主自行委托担保公司为房主担保赎楼,然后双方再去国土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而张小姐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应支付给房主的购房款项,则最好由银行监管,在该房屋交易过户成功后,再由银行将监管的购房款项支付给房主。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深圳市律师协会
版权所有:©2009 中国飞扬律师网 http://www.flylaw.cn/

联系电话:0755-83025562  手机:13688809977  邮箱: hedaiyong@hushang.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CBD港中旅大厦21-25层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邮编:518048 粤ICP备050998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