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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顾问律师简介

 何带勇律师,现为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已有近30年的法律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太平财险总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不动产、龙光地产、南方航空、美的集团、江西农行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江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茂名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玉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鹰潭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景德镇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仲裁委 兼职仲裁员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首席顾问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志愿律师
中国法学会 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相关资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律师;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中级经济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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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看楼书无损买方利益

来源:中国飞扬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05-06 09:54:00 查看次数:
       
 
   读者杨小姐:有些中介在看房之前要求签署看房协议,这些协议上写明了,如果没有成交,看房人不用承担任何费用。这样的协议对我有没有损害?如果我看了房之后直接与房子的业主交易成功,我需要赔偿么?

  黄金楼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指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大部分中介都会在买方看房之前要求买方签署看房协议(或称看楼书),并且约定如果买方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来说,签署该类看房协议对买方没有损害。如果买方看房之后,绕开中介直接与房子的原业主交易成功,应该是要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的。当然,具体承担多少违约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完全按照看房协议的条款确定。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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