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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顾问律师简介

 何带勇律师,现为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已有近30年的法律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太平财险总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不动产、龙光地产、南方航空、美的集团、江西农行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江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茂名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玉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鹰潭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景德镇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仲裁委 兼职仲裁员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首席顾问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志愿律师
中国法学会 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相关资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律师;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中级经济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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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破产 业主拿不回补交的营业税

来源:中国飞扬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1-08-14 13:46:54 查看次数:
       
 
    问(读者何女士):我2002年在南山区×海怡苑购买了一套房,开发商没有开发票。后来听说开发商申请破产了,2005年我就自己补交营业税办了房产证。请问,如果法院现在还在清查开发商的资产,我有可能拿回自己补交的营业税吗?

  答: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称,何女士应该立即向受理该开发商破产案件的法院查询,如果目前仍然在该开发商破产案件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内,则何女士可以依据补交营业税的有关证据向法院申报债权。

  如果已经超过该开发商破产案件的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或者该开发商的破产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则何女士已经不太可能再拿回自己补交的营业税。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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