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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顾问律师简介

 何带勇律师,现为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已有近30年的法律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太平财险总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不动产、龙光地产、南方航空、美的集团、江西农行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江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茂名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玉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鹰潭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景德镇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仲裁委 兼职仲裁员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首席顾问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志愿律师
中国法学会 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相关资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律师;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中级经济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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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交付 卖方无权单方收回

来源:中国飞扬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05-06 09:54:00 查看次数:
       
 

    读者许先生:我与卖方签了合同,交了4.5万元定金,房产证过户还没有完成,我已经开始供楼,并在对房屋装修。现在卖方不肯卖给我了,把房屋的钥匙换了,还说愿意双倍返还定金。我该怎么办才好呢?

    黄金楼市: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认为,卖方拒绝履行合同,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买方许先生银行贷款利息、装修损失、中介费损失等一切损失。

    如果买方的银行贷款已支付给卖方,或者已用于帮卖方赎楼,那么,买方可要求卖方返还银行贷款,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如果卖方已将房屋交付给买方装修,买方已拥有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在双方未对合同解除和赔偿取得一致意见之前,卖方不可以换锁等方式单方擅自收回房屋。

    因此,许先生应暂时拒绝将房屋返还给卖方,待与卖方就解除合同的赔偿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将房屋返还给卖方。

    信息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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