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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顾问律师简介

  姓 名:何带勇
   性 别:男
   籍 贯:江西省新余市
   学 历:法学硕士
   执业证号:14403200510225031
   语 言:普通话、英语
   专业特长:民商经济、房地产、劳动与社会保障。

手 机:13688809977 13138872266
办公电话:(0755)83033158
传 真:(0755)83033022转3158
电子邮箱:hdy-1#163.com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公交大厦二楼、三楼

何带勇律师所获有关证书一览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的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  
以西安市第二名成绩取得律师资格;  
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和执业证;
中国股票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资格。

   执业经历和成就

  何带勇律师,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已有16年的法律专业工作经验,曾为国际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票1051)、广东美的集团有限公司(A000527)、深圳好百年集团和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等多家知名大型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2005年,何律师被特聘为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法制建设专家工作委员会的委员(聘书证号:深专联(2005)第1978号)和法律专家(证书编号:ZFZ2811700)。  
  2007年,何律师又被特聘为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的法律专家,为深圳市委、市政府、众多政府项目和工程、政府扶持企业等提供精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  
 
  多年的学习和锻炼,已使何律师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政府、事业单位、公司等各类企业和个人提供卓越的诉讼仲裁代理、非诉讼业务代理、法务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多种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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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贪污贿赂罪案件

来源:中国飞扬律师网 发布时间:2009-05-06 09:54:00 查看次数:
       
 
 

案情简介:

高某某,男, 53 岁, xxxxx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高某某在任职期间,以付"劳务费""业务费"的名义,多次采取多支少付的方法,将其中人民币5.8 万元据为已有。另其女儿出嫁时,收受他人人民5000余元。检察机关以其涉嫌贪污受贿罪,将其刑事拘留,后逮捕。

律师办案经过:

根据高患高血压的身体状况,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并提出如下辩护意见:该事业单位已颁布并实行"按业务数提成劳务费、业务费"的管理办法。高某某作为单位的一员也理应执行该办法,不存在多支少付的问题。检察院指控的事实不能认定。另外,高某某虽有收受了他人 5000 元人民币,但该款是其女儿婚的礼金,是对方因赶时间而要求其转交他女婿的。该人与高和其女婿均有业务上的关系,因此,不能认定高某某的行为是受贿性质。请求判决宣告高某某无罪。

结果:

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案件事实不能认定为由,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作出撤消案件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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