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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顾问律师简介

 何带勇律师,现为华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已有近30年的法律工作经历,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经验,为太平财险总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不动产、龙光地产、南方航空、美的集团、江西农行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专业精湛的法律服务。

教育背景:

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法学硕士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江门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茂名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北海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玉林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淄博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鹰潭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
景德镇国际仲裁院 仲裁员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仲裁委 兼职仲裁员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法律专家
深圳市科技专家委员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 法律专家
深圳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首席顾问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志愿律师
中国法学会 会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委员

相关资质: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遗产管理人律师库律师;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中级经济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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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赔偿]]小盗窃却被天价索赔,证据不足被迫撤诉

来源:中国飞扬律师网 发布时间:2013-07-16 09:05:34 查看次数:
       
 

[侵权赔偿]]小盗窃却被天价索赔,证据不足被迫撤诉

深圳市某某保安服务公司是一家专职从事保安服务的企业,因该公司几个保安在深圳市某某药业公司提供保安服务时,派出的三个保安偷盗了深圳市某某药业公司部分财产,刑事侦查中三个保安承认销赃款计有二万余元并已瓜分完毕,为此三人被判刑。后来深圳市某某药业公司向龙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三个保安员与深圳市某某保安服务公司共同连带赔偿原告近700万元的损失,深圳市某某保安服务公司不服,要求委托何带勇律师代为应诉。

接受委托后,何带勇律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收集相关证据,同时向龙岗区人民法院调取刑事案件的案卷,研究对方的诉讼请求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并予以辩驳。主张:

一、二个保安的盗窃犯罪行为属于其工作范围之外的个人行为,不是履行保安公司职务的行为,也不是利用职务之便的监守自盗行为,因此原告要求保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二、保安员由原告负责管理、监督,如果对保安员管理不善导致损失也应由原告自行承担,被告保安公司只“出租”保安员,不负责管理、不负责监督保安员,另外每周有一天是由原告自行负责保安服务,原告要求保安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任何合同依据。

三、原告单方提供的设备购置价格不足以充分证明原告因本案所遭受的准确的损失金额。

四、被告张某某并不是被告保安公司的员工,被告刘某某也已于2007827离职且声称在职期间只有二次盗窃行为,因此被告保安公司对张某某的行为和刘某某离职后的盗窃行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五、根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被告保安公司仅收取原告1400//月的保安服务费(含周六加班费),即使按最低工资标准900//月计算,保安公司享有每人每月毛利润不超过一百元,原告却要保安公司承担近700万元的损失,违反了法律规定。

何带勇律师的主张和观点均得到了一审法院的认可,支持了深圳市某某保安服务公司答辩意见,最后一审法院劝说原告撤诉。一审历经近4年,最终原告无奈撤诉,深圳市某某保安服务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本案办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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