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深圳某装修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本人诈骗北京装修客户的装修款项,为此本人被公安机关予以刑事拘留,并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罪名成立,本人最多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何带勇律师接受本人及本人家属委托后,经过对案情的细心研究,认为本人不构成犯罪,为此何带勇律师向公安机关出具了本人无罪的法律意见书,但公安机关不予认可,继续将本人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此,何带勇律师又继续与经办检察官积极沟通,提出本人无罪的法律意见,并指导本人家属对相关无罪证据进行公证,再将公证书提供给人民检察院。
经过何带勇律师对本人的成功辩护,不仅促使人民检察院将本人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还书面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本人案件。最终公安机关只好撤销本人案件,本人被无罪释放。
如果没有何带勇律师的努力,本人可能已经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了。为此,本人特别感谢何带勇律师对本人案件的细致钻研,对本人权益的辩护。 |